時間:2021-08-16 07:48:28 編輯:5號網-qiwen 0
校園暴力應該是很多人小時候都經歷過的事情,有些人選擇了遺忘,而有些人卻一直耿耿于懷,那么當自身遭受到校園暴力之后到底應該怎么做呢?
從初中到大學約10年間,溪子遭受了長期的排擠與欺凌。
后來心理咨詢師告訴她,這不是她的錯——她是一個在社交上有障礙的阿斯伯格綜合征患者。
對一些孩子來說,學校并不是樂園。他們因為先天缺陷會顯得特別,或者在人際交往上存有障礙,更容易遭受排擠。
聯合國兒童基金會在2018年發布的報道顯示,欺凌是校園內最常見的暴力形式之一,而在全世界13至15歲的學生中,略多于三分之一的人曾遭受過欺凌。其中,被邊緣化的兒童尤其容易遭受欺凌,比如殘障的孩子。
今年的8月7日,第七屆iSTART兒童藝術節開幕,溪子設計的《轉校生的抉擇》獲得了More One Go特別關注獎,策展方給出的獲獎理由是:本次藝術節的主題是游戲學校,學校不只是彩色的,也會遇到一些相對“陰暗”的角落。
《轉校生的抉擇》游戲中的三位主角分別對應欺凌者、被欺凌者和旁觀者,把那些多動癥等特殊群體的孩子寫進故事里。溪子希望,講出自己的經歷能幫助遭到欺凌的孩子“去爭奪話語權,不再停留在‘被傷害’的敘事里。希望他們知道,面對欺凌,我們也有能力去反抗。”
故意造成對方傷害的行為,是否會被追究刑事責任,主要看傷害的程度,如果是輕微傷的,那么,不構成犯罪;如果是輕傷的,被害人和檢察院都可以提起訴訟,要求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責任;如果是重傷以上的,就需要由檢察院提起公訴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責任。嚴重的校園暴力事件可能涉嫌故意傷害罪,最高可以判處死刑。根據《刑法》的規定: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。犯前款罪,致人重傷的,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;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,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無期徒刑或者死刑。《刑法》規定,已滿16周歲的人犯罪,應當負刑事責任。已滿14周歲,未滿16周歲的人故意殺人,傷害致人重傷或者,強奸、搶劫、販賣毒品、放火、爆炸、投毒的,應當負刑事責任。已滿14周歲,未滿18周歲的人犯罪,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。因不滿14周歲不予刑事責任的,責令他的家長或其監護人加以管教,在必要時也可由政府收容教養。犯罪的時候,不滿18周歲的人,不適用死刑,這里的死刑包括死緩。法律依據: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第十七條【刑事責任年齡】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,應當負刑事責任。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,犯故意殺人、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、強奸、搶劫、販賣毒品、放火、爆炸、投放危險物質罪的,應當負刑事責任。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,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。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,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;在必要的時候,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。
如果遇到校園暴力的話,當然可以報警的,警察也一定會管的。
《反家庭暴力法》第十四條 學校、幼兒園、醫療機構、居民委員會、村民委員會、社會工作服務機構、救助管理機構、福利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在工作中發現無民事行為能力人、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,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。公安機關應當對報案人的信息予以保密。
第十五條公安機關接到家庭暴力報案后應當及時出警,制止家庭暴力,按照有關規定調查取證,協助受害人就醫、鑒定傷情。
無民事行為能力人、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因家庭暴力身體受到嚴重傷害、面臨人身安全威脅或者處于無人照料等危險狀態的,公安機關應當通知并協助民政部門將其安置到臨時庇護場所、救助管理機構或者福利機構。
1、被欺負者往往具有某些消極的自我概念或自我認知,自尊較低,缺乏自信;
2、嚴重影響學生的正常生活和學習;
3、帶來一系列的負面影響,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長;
4、造成違法犯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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